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系统防控。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解决一批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水、大气、固体废物等突出污染问题。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地下水开展监测。以饮用水水源保护为核心,实行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在黄河流域、南水北调沿线等重点区域选择典型城市,争取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城市建设。
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继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制定煤炭消费压减方案,对各市压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考核,“十四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压减10%左右。严控新建耗煤项目,对确需新上的耗煤项目,按要求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新建生物质锅炉不得掺烧煤炭、重油、渣油等化石燃料。加强散煤使用管理工作,采暖期开展散煤复燃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散煤行为。以区县或乡镇为单元推进清洁取暖,设计并推广高效率低排放取暖设备,逐年提高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
(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确保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深入实施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处理好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与中长期的关系,全面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增效等重点工程。加大对各地推进碳达峰的支持力度,选择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区域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下降20.5%。
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管理。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污染防治统筹融合、协同增效。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敏感区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生命健康、生态安全及重大工程的影响,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完善极端天气预警发布体系,加强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三)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为引领,统筹谋划保护与开发,加快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深入推进黄河三角洲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施黄河入海口湿地生态修复与水系连通工程、近海水环境与水修复生态工程,促进三角洲内外部水系连通。加快建设黄河口国家公园,全面落实勘界立标,推进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加强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黄河沿线生态廊道建设,实施重点区域生态治理,深入开展黄河下游南四湖—东平湖自然湿地保护修复、泰沂山区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修复、滩区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3项重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