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我省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扎实开展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统筹处理好国土绿化与耕地保护关系,大力优化国土绿化空间。推进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建设,按照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深入开展受损生态系统修复。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湿地保护修复,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实施严格的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全力提升森林碳汇能力。全面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深入实施大运河沿线生态修复、鲁东低山丘陵区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
七、完善技术标准政策,构建绿色发展支撑体系
(一)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强化绿色技术创新企业主体地位。支持部分企业纳入国家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每年支持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实施技术创新项目。指导地市遴选一批绿色低碳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推动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遴选一批绿色低碳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纳入科创板上市企业培育库,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到科创板上市。遴选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绿色低碳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方式,培育成为科技型领军企业。深化科技奖励“悬赏制”改革,对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国内市场份额排名第一的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实行定向奖励,直接授予一等奖或特等奖,适当提高奖金标准。
加速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成果转化。依托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技术转移机构,建设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库。发布《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以市场化、专业化模式和机制面向社会进行推广和转化。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绿色低碳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一批专业化绿色低碳技术经纪人。依托科技特派员和农科驿站,积极推广先进绿色生产技术与产品,对在绿色技术转移转化、推广应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科技人员进行表扬奖励。
打造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平台。加快推进建设山东绿色技术银行,强化科技与金融结合,加快实现科技成果资本化。高质量推动山东能源研究院、国家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加速布局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建设绿色技术成果中试基地,面向行业提供检验检测、成果熟化等公共服务。围绕绿色低碳领域布局建设创新创业共同体,带动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各市结合实际对创新创业共同体给予补助。
(二)建立健全绿色标准计量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