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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中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秘书处 | 发布时间: 1152天前 | 40398 次浏览 | 分享到:

畅通绿色产品销售渠道。推动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引导电商在产品展示页面明确展示产品绿色标识,鼓励通过发放消费券、直接补贴、绿色计分、降价降息、免费包邮等方式,激励绿色产品消费。鼓励设立绿色批发市场、绿色商场、节能超市、节水超市等,支持市场、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在显著位置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群众休闲场所、公益场地开设跳蚤市场,方便居民交换闲置旧物。 

九、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共同研究解决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有关情况。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加大指导和推进力度。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主体责任,在抓落实上投入更大精力,确保规划任务落到实处。各级要建立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日常监管督导机制,定期调度通报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并加强监督评价结果应用,对工作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推进落实不力的,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三)完善统计监测。根据绿色发展内涵,结合我省实际,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客观反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完善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体系,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能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完善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产业等统计报表制度,强化统计调查,掌握全面真实数据,开展动态监测分析,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 

(四)倡导全民参与。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多种传播渠道,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标准、知识,大力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引导广大消费者提高绿色消费意识。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扩大各类环境基础设施向公众开放范围。畅通公众生态环境监督渠道,发挥各类举报热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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