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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中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秘书处 | 发布时间: 1153天前 | 40458 次浏览 | 分享到:

加快城镇绿色化建设和改造。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到“十四五”末,全面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力争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排水设施补短板行动,深入推进“两个清零、一个提标”,确保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改造修复城区污水管网5000公里、雨水管网5000公里。进一步提升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力争达到90%以上。积极营造舒适宜人的慢行交通出行环境,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加快各类管线入廊,新增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20公里,缓解马路拉链问题。 

强化城镇自然生态和人文价值实现。按照“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理念,保护城市山体自然风貌,修复河湖水系和湿地等水体,完善城市绿化生态,到2025年,全省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力争达到37.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城镇人文功能,注重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城市历史格局,延续城市文脉,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塑造城市特色品牌。 

六、深化生态环境治理,切实提高环境质量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协同开展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防治,推动城市PM2.5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推进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及持续改善,到2025年,青岛、烟台、威海、日照4市实现全面稳定达标,其余12市编制实施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十四五”空气质量阶段改善目标及空气质量达标期限、各阶段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空气质量达标路线图。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区域协作,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体系,健全“省—市—县”污染天气应对三级预案体系。实施重点行业NOX等污染物深度治理,强化车船油路港联合防控,大力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全面加强各类扬尘精细化管控。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深入开展河湖排污(水)口排查溯源,按照“一口一策”进行规范化整治,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湖排污口整治任务。狠抓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加快推进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高耗水、高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推进化工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完善一企一案、分质处理等措施。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建立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坚持陆海统筹,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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