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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煤价形成机制 促进煤和电协同发展 ——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解
来源: | 作者:小荷 | 发布时间: 1218天前 | 8702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四,进一步理顺价格关系,有利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


  《通知》在加强煤炭市场价格区间调控的同时,还强调完善煤、电价格传导机制,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在合理区间内运行时煤电企业可通过市场化方式充分传导燃料成本变化,鼓励在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中合理设置上网电价与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挂钩的条款,有效实现煤、电价格传导。进一步理顺煤炭、电力价格关系,破解多年来煤炭电力价格形成机制不匹配带来的机制不顺。一方面,可以将燃料采购成本的波动有效向外传导,缓解煤电企业经营压力;另一方面,有助于进一步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建立价格对成本、供需的反应和传导机制,有效平衡电力供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也有助于在国家加快推进“双碳”目标大背景下,推动形成多元竞争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格局。


  总之,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稳预期,及时释放煤价明确的市场定位信号,促进电煤中长期合同多签、实签、执行到位,防止煤炭炒作和价格大起大落;有利于稳供应,尽快促进煤炭企业稳定生产释放产量,保障电煤稳定可靠供应,发挥煤电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有利于稳经济,引导煤价尽快合理回落,降低下游企业生产成本,积极应对世纪疫情和百年变局,促进经济平稳运行,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中电联规划发展部 叶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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